公務員 


 

綜 合 招 聘 考 試 及 基 本 法 測 試( 學 位 / 專 業 程 度 職 系 )(以 下 簡 稱 基 本 法 測 試 )

是 次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及 基 本 法 測 試  

是 次 將 於 2012 年 6 月 2 日 及 9 日 舉 行 的 綜 合 招 聘 考 試  及 基 本 法 測 試 的 申 請 已 在2012 年 4 月 12 日 下 午 5 時 ( 香 港 時 間 ) 截 止。

公 務 員 考 試 組 會 按 申 請 人 報 考 的 試 卷 , 安 排 他 們 於 上 述 考 試 日 期 的 其 中 一 日應 考 。 有 關 編 排 不 同 組 別 的 考 生 在 上 述 日 期 應 考 的 安 排 將 於 2012 年 5 月 上 旬 在 本 網 頁 內 公 布 。 任 何 有 關 更 改 考 試 日 期 / 試 場 的 要 求 將 不 獲 處 理 。

公 務 員 考 試 組 會 以 電 郵 通 知 考 生 有 關 考 試 詳 情 。 根 據 將 於 5 月 上 旬 在 本 網 頁 公 布 的 安 排 而 被 編 排 在 2012 年 6 月 2 日 應 考 的 申 請 人 , 如 在 2012 年 5 月 21 日 仍 未 收 到 上 述 電 郵 , 須 立 即 致 電 或 以 電 郵 方 式 與 公 務 員 考 試 組 聯 絡 。 而 被 編 排 在 2012 年 6 月 9 日 應 考 的 申 請 人 如 在 2012 年 5 月 28 日 仍 未 收 到 上 述 電 郵 , 須 立 即 致 電 或 以 電 郵 方 式 與 公 務 員 考 試 組 聯 絡 。 

已 報 考 是 次 於 6 月 舉 行 的 綜 合 招 聘 考 試  及 基 本 法 測 試 的 人 士 , 應 細 閱 「 申 請 人 須 知 」 及 「 常 見 問 題 」 。 

請 不 時 瀏 覽 本 網 頁 以 獲 取 最 新 消 息 。

 

年 終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及 基 本 法 測 試

另 一 輪 的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及 基 本 法 測 試 將 會 在 本 年 年 終 舉 辦 。 為 方 便 在 香 港 以 外 地 區 升 學 或 居 住 的 考 生 , 此 輪 考 試 亦 會 在 一 些 香 港 以 外 的 城 市 舉 行 。 此 輪 考 試 的 日 期 暫 訂 為 2012 年 10 月 6 日 及 13 日 ( 香 港 試 場 ) , 以 及 2012 年 12 月 8 日 ( 香 港 以 外 試 場 ) 。 有 關 此 輪 考 試 的 詳 情 將 於 本 年 稍 後 公 布 。

有 意 應 考 於 本 年 年 終 舉 辦 的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及 基 本 法 測 試 的 人 士 , 亦 應 細 閱 「 常 見 問 題 」, 以 獲 得 更 多 資 訊 。 

綜 合 招 聘 考 試

綜 合 招 聘 考 試 包 括 三 張 各 為 45 分 鐘 的 多 項 選 擇 題 試 卷 , 分 別 是 英 文 運 用 、 中 文 運 用 和 能 力 傾 向 測 試 , 目 的 是 評 核 考 生 的 英 、 中 語 文 能 力 及 推 理 能 力 。 英 文 運 用 及 中 文 運 用 試 卷 的 成 績 分 為 二 級 、 一 級 或 不 及 格 , 並 以 二 級 為 最 高 等 級 ; 而 能 力 傾 向 測 試 的 成 績 則 分 為 及 格 或 不 及 格 。 英 文 運 用 及 中 文 運 用 試 卷 的 二 級 及 一 級 成 績 和 能 力 傾 向 測 試 的 及 格 成 績 永 久 有 效 。

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英 語 運 用 科 或 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(Advanced Level) (GCE A Level) English Language 科 C 級 或 以 上 成 績 會 獲 接 納 為 等 同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英 文 運 用 試 卷 的 二 級 成 績 。 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中 國 語 文 及 文 化 、 中 國 語 言 文 學 或 中 國 語 文 科 C 級 或 以 上 成 績 會 獲 接 納 為 等 同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中 文 運 用 試 卷 的 二 級 成 績 。 持 有 上 述 成 績 的 申 請 人 , 將 不 會 被 安 排 應 考 英 文 運 用 及 / 或 中 文 運 用 試 卷 。 

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英 語 運 用 科 或 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 科 D 級 成 績 會 獲 接 納 為 等 同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英 文 運 用 試 卷 的 一 級 成 績 。 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中 國 語 文 及 文 化 、 中 國 語 言 文 學 或 中 國 語 文 科 D 級 成 績 會 獲 接 納 為 等 同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中 文 運 用 試 卷 的 一 級 成 績 。 持 有 上 述 成 績 的 申 請 人 , 可 因 應 有 意 投 考 的 公 務 員 職 位 的 要 求 , 決 定 是 否 需 要 報 考 英 文 運 用 及 / 或 中 文 運 用 試 卷 。

 

 

在 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(IELTS) 學 術 模 式 整 體 分 級 取 得 6.5 或 以 上 , 並 在 同 一 次 考 試 中 各 項 個 別 分 級 取 得 不 低 於 6 的 人 士 , 在 考 試 成 績 的 兩 年 有 效 期 內 , 其 IELTS 成 績 可 獲 接 納 為 等 同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英 文 運 用 試 卷 的 二 級 成 績 。 持 有 上 述 成 績 的 申 請 人 , 可 據 此 決 定 是 否 需 要 報 考 英 文 運 用 試 卷 。

綜 合 招 聘 考 試 與 公 務 員 招 聘

應 徵 學 位 或 專 業 程 度 公 務 員 職 位 的 人 士 , 須 在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的 英 文 運 用 及 中 文 運 用 兩 張 試 卷 取 得 二 級 或 一 級 成 績 , 以 符 合 有 關 職 位 的 一 般 語 文 能 力 要 求 。 個 別 進 行 招 聘 的 部 門 / 職 系 會 於 招 聘 廣 告 中 列 明 有 關 職 位 在 英 文 運 用 及 中 文 運 用 試 卷 所 需 的 成 績 。 在 英 文 運 用 及 中 文 運 用 試 卷 取 得 二 級 成 績 的 應 徵 者 , 會 被 視 為 已 符 合 所 有 學 位 或 專 業 程 度 職 系 的 一 般 語 文 能 力 要 求 。 部 分 學 位 或 專 業 程 度 公 務 員 職 位 要 求 應 徵 者 除 具 備 英 文 運 用 及 中 文 運 用 試 卷 的 所 需 成 績 外 , 亦 須 在 能 力 傾 向 測 試 中 取 得 及 格 成 績 。

*

職 系 及 入 職 職 級 名 單 及 所 需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成 績 ( PDF 格 式 )

部 分 公 務 員 職 系( 如 紀 律 部 隊 職 系 )會 按 受 聘 者 的 學 歷 給 予 不 同 的 入 職 起 薪 點 。 未 具 備 所 需 的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成 績 的 學 位 持 有 人 仍 可 申 請 這 些 職 位 , 但 不 能 獲 得 學 位 持 有 人 的 起 薪 點 。

根 據 學 歷 而 提 供 不 同 入 職 起 薪 點 的 職 系 ( PDF 格 式 )

除 非 有 關 招 聘 廣 告 另 有 訂 明 , 有 意 投 考 學 位 或 專 業 程 度 公 務 員 職 位 的 人 士 , 應 先 取 得 所 需 的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成 績 。 申 請 人 可 報 考 全 部 、 任 何 一 張 或 任 何 組 合 的 試 卷 。 申 請 人 應 先 確 定 擬 投 考 職 位 的 要 求 及 被 接 納 為 等 同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成 績 的 其 他 考 試 成 績 , 以 決 定 所 需 報 考 的 試 卷 。

綜 合 招 聘 考 試 與 公 務 員 職 位 的 招 聘 程 序 是 分 開 進 行 的 。 有 意 投 考 公 務 員 職 位 的 人 士 , 應 直 接 向 進 行 招 聘 的 部 門 / 職 系 提 交 職 位 申 請 。 取 得 所 需 的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成 績 並 不 代 表 考 生 已 完 全 符 合 任 何 學 位 或 專 業 程 度 公 務 員 職 位 的 入 職 要 求 。 進 行 招 聘 的 部 門 / 職 系 會 核 實 職 位 申 請 人 的 學 歷 及 / 或 專 業 資 格 , 並 可 能 在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外 , 另 設 其 他 考 試 / 面 試 。

基 本 法 測 試

基 本 法 測 試 是 一 張 設 有 中 英 文 版 本 的 多 項 選 擇 題 試 卷 , 目 的 是 評 核 考 生 的 《 基 本 法 》 知 識 。 全 卷 共 15 題 , 考 生 須 於 20 分 鐘 內 完 成 。 基 本 法 測 試 並 無 設 定 及 格 分 數 , 滿 分 為 100 分 。

基 本 法 測 試 與 公 務 員 招 聘

為 提 高 大 眾 對《 基 本 法 》的 認 知 和 在 社 區 推 廣 學 習 《 基 本 法 》的 風 氣 , 所 有 申 請 公 務 員 職 位 空 缺 的 應 徵 者 , 均 須 接 受 《 基 本 法 》 知 識 測 試 。 應 徵 者 在 基 本 法 測 試 的 表 現 , 會 佔 其 整 體 表 現 的 一 個 適 當 比 重, 但 不 會 影 響 其 申 請 公 務 員 職 位 的 資 格 。 原 則 上 , 考 生 的 學 歷 、 經 驗 和 才 能 仍 然 是 考 慮 其 是 否 適 合 被 聘 用 的 主 要 因 素 。 基 本 法 測 試 的 成 績 永 久 有 效 。 考 生 可 選 擇 再 次 申 請 參 加 下 一 輪 基 本 法 測 試 。

基 本 法 測 試 與 公 務 員 職 位 的 招 聘 程 序 是 分 開 進 行 的 。 取 得 基 本 法 測 試 成 績 並 不 代 表 考 生 已 完 全 符 合 任 何 學 位 或 專 業 程 度 公 務 員 職 位 的 入 職 要 求 。

有 關 就 招 聘 公 務 員 的 《 基 本 法 》 知 識 測 試 的 詳 情 , 請 按 此 處 。

申 請 資 格

 

綜 合 招 聘 考 試 及 基 本 法 測 試 的 申 請 人 必 須 –

(a)

持 有 大 學 學 位 ;

(b)

現 正 就 讀 學 士 學 位 課 程 最 後 一 年 ; 或

(c)

持 有 符 合 申 請 學 位 或 專 業 程 度 公 務 員 職 位 所 需 的 專 業 資 格。

 

考 試 形 式 及 參 考 試 題

* 考 試 形 式
* 參 考 試 題 : 英 文 運 用
    中 文 運 用
    能 力 傾 向 測 試
    基 本 法 測 試 ( 學 位 / 專 業 程 度 職 系 )

服 務 承 諾

服 務

目 標

通 知 考 生 有 關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及 基 本 法 測 試 的 考 試 詳 情 考 試 前 12 個 曆 日
發 出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及 基 本 法 測 試 的 成 績 考 試 後 的 一 個 月 內

查 詢

 

如 有 查 詢 , 可 致 電 (852) 2537 6429 、 電 郵 至 csbcseu@csb.gov.hk 或 致 函 香 港 添 馬 添 美 道 2 號 政 府 總 部 西 翼 7 樓 718 室 與 公 務 員 考 試 組 聯 絡。